恶魔契约的一些设定
底色 字色 字号

恶魔契约的一些设定(2/2)

    规则五:被召唤的恶魔,必须完成召唤者的意愿,但假如召唤者的意愿内容不严谨,恶魔也可以合理利用漏洞。

    规则六:当契约中的恶魔文字,存在隐藏含义,或衍生含义,也将被执行。

    规则七:一名召唤者,只能与一只恶魔存在契约关系,但一只恶魔,可以同时和多名召唤者存在契约关系。

    规则八:如果召唤者一方无法履行契约,则恶魔可以直接收取召唤者的灵魂,相反,如果恶魔无法履行契约,则将被召唤者奴役,对召唤者的命令无法违背。

    规则九:签订契约后,召唤者将与恶魔产生共生关系,恶魔无法直接对召唤者造成伤害,当召唤者死亡,则判定召唤者无法履行契约,当恶魔被驱逐,则判定恶魔无法履行契约,召唤者能够从恶魔契约中,知晓恶魔的名字(部分),下一次可以直接呼喊该名字强制召唤该恶魔,当两者同时被杀死和被驱逐,则判定契约失效。

    规则十:当一件祭品(灵魂)涉及到多个恶魔契约的交易时,则该祭品(灵魂)的归属将按照契约优先级进行排序,具体为:直接归属>间接归属,最先时间契约>靠后时间契约。

>>章节报错<<
章节页翻页上方广告 章节页翻页下方广告

设置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