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8章 王的鹿群与鹿军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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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8章 王的鹿群与鹿军旗队(1/2)

    那些进城卖货的养鹿人们若无特殊情况就主动聚在一起卖货,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哪怕大祭司是自己的族人,终究大祭司是站在罗斯王的立场上。

    十多年以来大家的生活状态虽然好了很多,面对那些罗斯人、出身瑞典各部族的人们,养鹿人不得不夹起尾巴做人。

    他们不敢惹是生非,也害怕自己落单了遭遇偷袭。

    毕竟在过往的岁月里,自己在那些人的眼里,地位简直相当于一种“可以狩猎的动物”,连据说是近亲关系的科文人、塔瓦斯提亚人,乃至强盛一时的卡累利阿人也会来抓奴隶。

    固然北方的艾隆堡成为极北的重要贸易点,它的本质是一处大铁矿,养鹿人各氏族家庭只是就近去当地贩售交易货物。由于当地也是大部分科文人的定居点,基于过往记忆,他们来做交易也下意识的小心谨慎。

    相比之下,如果各个氏族迁移到罗斯的都城附近,即在环拉多加湖地区活动,这里有着更好的放牧驯鹿之草场,都城人员鱼龙混杂,当地总督治理严格,法令落实得也到位,最重要的仍是本族出身的大祭司露米亚坐镇都城。

    综合考量一番后,当环湖地区、尤其是湖泊北部区域的卡累利阿人崩溃,同样是牧民的养鹿人,他们就成了全新的“卡累利阿人”,即便用他们的方言是自称Laap。

    在他们聚集的摊位处,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大量的驯鹿角。

    在所有的驯鹿制品中,鹿角的供应最为庞大也最为充足。

    驯鹿无论雌雄年年都要脱角,它好似蝉蜕一般从脑袋上自然脱落。虽然它是角质蛋白构成,硬化脱落的鹿角仿佛一种致密的木料。

    雄鹿越是年龄大,它越能长出巨型角。左右对称的C型大角,它可被制作成各种器具,尤其是其弯折的结构很容易加工成诸如木杖把手、墙上的钩子。

    它的这种特性在当地语言里有一个专称:Kvin。

    有着小弯折的鹿角很容易安装在木棍上,它成为一种带钩子的短矛,可充当武器,又可挂起行礼扛在肩上。臣服罗斯十余年的科文人,他们的名号即源于此。

    留里克对养鹿几乎一无所知,他对于驯鹿的经济价值长期只停留在肉可吃皮、可做衣服的朴素认知里。

    还能如何呢?罗斯在部族时代,碍于自身所处的糟糕环境,自身做主流牲畜养殖没有条件,只好去北方到处抓捕珍惜小动物,剥皮后卖到南方梅拉伦湖赚钱。

    罗斯在过去始终将驯鹿列为一般的可猎捕大兽,由于频繁捕猎活动,生活空间附近这种动物已经绝迹。但这并非罗斯一族之祸,整个瑞典系的部族均以灭绝了自身环境的驯鹿,在环梅拉伦湖地区驯鹿早已灭绝。

    罗斯掌握的史料虽然粗糙,可知部族是在已故大祭司约莫六岁左右完成的北迁,推算出是在公元760年左右完全迁入罗斯堡峡湾。

    他们的到来直接引得当地自由的养鹿人氏族崩溃。

    时过境迁,如今恰恰是罗斯王成为所有养鹿人的庇佑者。

    大量的老罗斯人以及其后裔对于养鹿的知识知之甚少,哪怕是将缴获的鹿作为战利品分下去,至今也只有少部分罗斯家庭仍在养鹿,其规模也不大。

    养鹿人以鹿为生,他们的任务是为王室繁衍鹿群,定期宰杀一批供应都城肉食,所得收益归为国库,相应的皮革制品全部送入国营机构处理。

    看似养鹿人没得到实汇,仿佛证明了他们就是无偿劳动之奴隶的本质。

    实则不然,那些在冰原上散落的鹿角,就是各氏族搜罗的对象。

    驯鹿一般就在不知不觉中自然脱落了角,鹿主人想要在茫茫冰原找到一个灰黑色的东西实在不宜,它毕竟就像是枯枝,杵在雪地中难以被人于远处察觉。

    除非,沿着大型鹿群经过的区域搜寻。

    养鹿人驱赶着鹿群年复一年做着冬季放牧,驯鹿也在秋冬集结完成脱角。

    九月份正是驯鹿繁殖期,雄鹿的巨型鹿角是力量的证明,它们为了争夺配偶权相会对撞,这个过程中就有大量鹿角被撞断,由于不是自然脱落,断角之鹿也只好在一脸血色中灰熘熘离开。

    雌鹿倾慕于胜利者,然繁殖期一过,无论雌鹿雄鹿都对异性失去兴趣,有的就是聚在一起啃草,以抱团的方式抵抗自然威胁。当然被掌控的庞大鹿群已经被驯化了,人类成为更强大的主宰者,与人类混在一起对种群的繁衍很有利。

    一旦到了时间,雄鹿对雌鹿失去兴趣,它们骄傲的巨型鹿角便自然脱落。

    属于王室的鹿群绝大部分就在环拉多加湖活动,其大营地就在都城附近,该种群数量超过了六万头,且仍在快速增值中。

    管理该地鹿群的有多达五十个养鹿人氏族,每一个氏族基本以女性老太太为核心,靠着血缘维持着少则二十多则五十的大家庭。

    就像被人类有意识集中控制的驯鹿,鹿群的增值达到了全所未有之高速,人口变化也是相似的。

    曾经分布极广、为了安全互相也不愿交流、乃至遁走到北冰洋之滨苟活的养鹿人氏族,他们在罗斯治下至少不再担心被蓄意谋杀、变卖为奴。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孩子也越生越多,臣服罗斯已十多年,大量孩童平安进入留里克认知了的“少年”,实则在他们养鹿人看来那就是新一代成年人,必须承担起一切责任了。

    五十个氏族化作人口超过两千人的群体!

    而这只是活动在涅瓦河北部营地的氏族集团,他们得到授权管理王室的鹿群,生活条件可比没有授权的亲戚们好太多。

    各氏族在互相接济,又因是血缘上的近期,他们与维普斯人、吕迪人都有联系——大家都是臣服罗斯的环拉多加湖居民。

    当大王不在都城,这五十个氏族就直接向新罗斯堡总督负责。

    对于总督小科努松,由于这群矮个子家伙清一色是大祭司露米亚的穷亲戚,他瞧不起这群人但丝毫不敢质疑大祭司的威信,这便只好在一些方面给养鹿人们开绿灯了。

    现在仍是王国的免税期,大大小小的商人均不纳税。可即便没有免税期,那些养鹿人氏族们进城做交易也不必纳税。这里固然没有律法的铭文要求,完全是总督府看在大祭司的份儿上做的默许。

    但小科努松不允许事情朝着混乱方向发展,所有进城做交易的养鹿人所贩售的商品有着种类和数量限制,他们只能销售驯鹿制品。这里同样没有明确律法规定,过去多年以来彼此保持着默契。

    不过鹿角本身作为工具,远不及罗斯悉数平常的高质量铁器。

    鹿角本身不值钱,除非将它加工成工艺品、装饰物与实用小工具。

    用角凋刻的神祇小凋像、餐用叉子、木梳……各氏族在放牧时有大量时间加工鹿角,靠着出售小玩意赚些钱,但它终究不可能是暴富产业。

    都是做工艺品,罗斯都城卧龙凤雏,手艺人掌控者全北方世界最好的手工能力,尤其是针对琥珀、蜜蜡的凋刻工作,它的成品能卖出更好价格。

    养鹿人氏族们能赚钱但不多,比起过去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已经令人满足。

    倘若只是如此,生活就会以很缓慢的速度变好,可是那些罗斯人分明靠着战争掠夺快速变富。有关战争之事,养鹿人似乎唯一的参战方式,就是以辅助人员的身份参与其中拿一份工钱,即便如此也是享受到战争红利了。

    便有消息传入都城,当罗斯王突然发动冬季作战,那些驾驭雪橇的人们多半就是住在诺夫哥罗德为大王掌管南方鹿群的亲戚们。那些人都享受到了红利,想必已经得到大王的一些金钱赏赐了吧。

    如今整个都城陷入大战前的焦躁与亢奋,就好似历年冬季都要树立的巨型木塔,它的燃烧就差一支抛去的火把了。

    现在,整个泊地的战舰运动起来了,尤其是海上君主号这艘庞然大物,伴随她行动的还有风帆巡洋舰与风帆驱逐舰们,大量的传统龙头长船也在做最后保养与修善。

    而首次进入都城的内河双体船与人力水轮船,它们的出现也令都城居民耳目一新——南方的兄弟把轮子按在穿上,轮毂叶片相当于桨,脚丫子蹬着踏板就能走。

    露米亚的行动力与执行力非常强,由于自己的身份和高贵,现在的局面下可不宜穿着祭司的服装带着随从去自己同族的贩货摊位与之攀谈。

    那么,不如就在大神庙里等着。

    她便安排部下低调得前往目标地,穿着棕色粗麻布罩袍的夏季祭司,在战士的陪同下混在络绎不绝的人群里,站在了顾客并不多的养鹿人们摊位处。

    普通城市居民对那些人的歧视固然有,他们销售的鹿角制品也并非家里必须,摆在摊位处的巨型无加工鹿角会首先销售一空,那是养鹿人们很重要的一笔收入可惜不多,剩下的就指望都城百姓购买角凋了。

    突然出现的人不像是顾客,在场的十多个摊位老板们纷纷警觉起来。

    那个穿着罩袍的矮个子突然亮出自己的脸庞,一头金发很有特点。

    “你们都别怕,是大祭司令我来的。所有的朋友们,你们各氏族至少出一个话事人,当太阳落山后前往大神庙门口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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