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表字,是从本名延伸,表德述志之别称。在社会礼仪中,称字表示尊重或亲近,自称则显狂妄。
但这是一般情况,很多时候其实也不必以此为准。
南朝谢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南朝谢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讳同,故以字行。
以字行的意思就是出于某种原因,隐没本名、以字行世。在这样的情况下,字就等于名,他称也可,自称也可。
两个例子中,谢弘微犯的是内讳,即就是犯的他所出继的继母的名讳。谢裕则犯的帝王国讳。
我们再讲一下避讳的范围,其中一个比较悲催的人物,是东晋的毛穆之。
毛穆之是东晋名将毛宝之子,字宪祖、小字虎生,因与东晋哀靖皇后王穆之同名而称字,后来成为桓温的下属、桓温母名有“宪”,于是再称小字。直至唐人修《晋书》,又因唐太祖李虎而改称武生。
再后时期,盛唐名相姚元崇、字元之,武周时期有突厥叱利元崇谋逆犯边,武则天不喜大臣同名,便让姚元崇以字行。但等到时入开元,姚元崇名字里的“元”都被没收,成了姚崇。
自称可不可以称字,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本名确实不便行世,称字未尝不可。
古代国讳的范围,还算是比较统一,但包括家讳在内的其他忌讳,则就因人而异、因时而异。
比如说司马迁父司马谈,《史记》中到底有没有“谈”?其文所述晋悼公父惠伯谈、杀赵高之宦官韩谈,究竟是《史记》原文还是后人补撰?
比如说东晋王舒,朝廷拟之出任会稽,王舒因其父名王会而拒绝出任,最终逼得东晋朝廷将会稽改名为郐稽。
还有东晋桓玄宴请王忱,王忱因刚服散、呼奴温酒,桓玄闻声大哭,因为他的父亲叫桓温。
有关避讳,是越来越严谨、越来越讲究,也因此衍生出许多的悲剧和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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