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笑么?”这人冷冷盯着他们,直到众人讪讪敛起笑容,他才接着道,“赵广志吃人,他手下的军队也吃人!但他不拿人当干粮,因为他喜欢现杀现吃!”
酒馆里鸦雀无声。
“事发时,我在石胄头杨守备手下,被派去守城门!”这人继续道,“当晚我们打赢了回来夺城的县令,但杨守备出城去追狗官时,赵广志偷袭石胄头!与我一起守城的战士全部战死,只有我侥幸活了下来!”
说完他撩起上衣,众人就瞧见他从肋下到侧腹有一道长长的伤疤,斜而深,当初一定切入肚子里,边上还有好几处细疤。
看起来像是画戟或者三股叉之类的武器造成的。
伤势很重,他这条命真是拣回来的。
“治伤的灵药也是黑甲军给的,不然我坟头草都老高了!经那一战,我才知道九幽大帝有多了不起,杀奸惩恶,救人无数!”
翁苏肃然:“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罗恒。”
旁人问他:“你怎么不留在石胄头?”
罗恒指着自己的伤疤:“险死还生,两世为人!这伤愈之后,我心也野了,不想留在石胄头当个守城兵!外头天宽地阔,干什么不能度日?”
这话深得众人之心,都叫道:“不错不错,就是这个道理!”
他们要是安分的人、逆来顺受的人,怎么不在家乖乖种地?
“我想着,九幽大帝能来救我,我就能救别人!他是神,我是人,我当然没他本事,但替那些可怜人出出气,还是办得到的!”
酒馆里一片掌声。
翁星问他:“你家里还有人不?”
“没了。”
博士礼咳了一声:“罗兄弟说得好,但我们单打独斗没有力量,就连九幽大帝这等神人手下都有一支黑甲军!我们得凝聚成一支队伍,才能把那帮不要脸的东西干了!”
罗恒点头:“如果是博头儿当首领,我愿意加入。”
受他感染,好些人纷纷附和。
翁苏则看着博士礼琢磨,这人好在哪里,别人为什么奉他为首领?
跟九幽大帝肯定是不能比了,但他们兄弟二人这几个月内要找支能成事的队伍。就像博士礼说的那样,单打独斗太累了。
而且费脑。
博士礼正好转向他们:“翁氏兄弟,意下如何?”
这两位游侠战力高超,正是他们这群乌杂眼下最需要的打手型人才。
翁星直接开问了:“你有什么本事,要我们听你的?”
“我管过矿山、开过商会、当过拨备、打过胜仗、剿过悍匪,还杀过两个狗官和他们手下的走狗!论修为,在座有些人比我厉害;但说到拉拔一支队伍,我自认是有些心得。”博士礼从容道,“你们谁在这方面阅历超过我,不妨站起来,我们论证论证?”
这阅历确实丰富啊。众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没有一个起立,就连翁氏兄弟也摸了摸鼻子:
这好像是他们的短板。
哦不止是他们,好像还是这里所有人的短板。
不是任意一个人都有当老大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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