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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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演练(1/2)

    得到了朝廷的赦免和放归,朱高炽兄弟三人倒是非常的开心。几乎连在京城的行李和盘缠都没有怎么收拾,接到了诏令,便立刻安排护卫,准备离开京城,只不过刚刚一跨出来座城门口,便看到了两个熟悉的人。

    一个是自己的姨父张丹青,另一个则是老冤家李景隆,并且李景隆的身后还带着大队的兵马,这就让朱高炽等人有些看不明白了,只是还没有离开京城,心中就算是有怨气也不敢随意发作,便笑眯眯地说道:“曹国公这是做什么?我离开金城悄悄离开就行了,实在不必劳烦曹国公带着这么多兵马相送!真是太客气了,太客气了!”

    对面的李景隆却呵呵一笑:“听闻京城之中最近有乱匪流窜,为了保护三位殿下的安全,我特意派的兵马在保护三位,希望三位能够暂缓回去,且在京城逗留几日再说,这也是出于对三位的安全考虑,还请三位殿下务必配合!”

    听着这位李景隆说的话语,朱高炽等人不由得有些傻眼了,刚刚还接到朝廷的诏令,允许他们回家,可这一转身就遭到了李锦龙的强行拦截,不由得纷纷傻了眼。

    却见张丹青笑眯眯的往前走过去,空口白牙的说着,一些并没有什么营养的安慰话语,大意也是一般无二,希望他们能够在京城逗留。等靠的有些近了,却突然的在朱高煦耳旁轻颜细语说道:“朝廷反悔了,不让你离开,快劫持我!”

    看着这位年轻的姨父,朱高煦勐然惊醒,立马抽起腰间的长刀,直接便架在了张丹青的脖子上,大怒的朝着李景隆吼道:“快放我们离开,现在就放我们,不然我杀了他!”

    突遭此变的李锦龙有些傻了眼,压根也想不到对方竟然这般的剑走偏锋和铤而走险。

    劫持这种事情,古代历来也并不少见,成功率也是并不低。

    说到人质,我们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就是枪战片中那些穷凶极恶的恐怖主义分子或者歹徒,他们或劫持飞机或冲入他人住宅劫持无辜百姓,并以百姓的生命来威胁警方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人质们则被这些漠视法律道德的败类所掌控,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所以在现代,提到“人质”肯定就是危险的代名词。

    但在古代,人质可和现在不是同一个概念,这么说吧,要是没点身份地位,您恐怕连做“人质”的资格都没有......

    有人肯定会奇怪,“人质”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事儿还得看身份地位,难道古代还有二傻子贵族抢着去送命?当然不是如此,古代的人质和现代我们所认为的人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究竟有什么不同呢?咱们今天就来聊聊古代的“人质”。

    (质本身就有物品的意思,即使在前面加了“人”字也有摆脱不了作为工具的意味)

    所谓“质”,根据《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以物相赘也”,也就是“以物受钱曰质。”类似于贵族们和诸侯国之间作为见面礼,也有抵押品的意思。

    (拿了玉璧和名马做信物又如何?晋献公没有任何犹豫就背盟了)

    两国交往给上质物为的就是加强双方的信用,可是后来人心不古,用物品终究不如用人命来表示诚意来的重要(用物品做抵押来获取他人信任非常容易翻车,最着名的就是晋献公的“假道伐虢”计划,虽然贡献了贵重的玉璧和良马,但晋国照样背盟而且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和良心谴责),于是就出现了“以人为质”,也就是用人命作为政治担保物抵押给他国来表示自身的政治诚意(可能是认为生命诚可贵?)

    (雏龙说赵太后,赵威后是个出色的政治家,但听说要心爱的小儿子长安君去当人质还是乱了方寸)

    当然了,国君们当然不可能去当人质(也有例外,比如说像楚怀王这样的奇葩),那被派到他国的人质身份就必须要足够高贵、足够重要,绝不能是一般人。毕竟你派个平民过去,老百姓的命在君主眼里才值几个钱?所以诸侯国们一般都选择以自家儿子为质,这已经够尊贵的了吧?还不够,既然是抵押,那得是贵重品才有价值,所以被派遣去当人质的孩子不能是普通儿子,必须是身份地位比较高,严重时就连太子也得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触龙说赵太后,秦国攻赵甚急,赵国向楚国求救,结果楚国张口就要赵威后的儿子长安君来当人质,长安君可是赵威后的心头肉,所以不管大臣们怎么劝谏老太后都不答应,甚至为此还耍起了无赖,你们非要劝谏我,那我可要朝你们脸上吐痰了!可见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人质,首先得身份地位高贵,受到他国认可才行。

    (周郑交质的主角之一郑庄公,经过这件事后周天子的威信再次大受打击)

    目前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人质应该是《左传》记载的“周郑交质”。郑庄公在周王室当卿士,可是周平王对郑国很忌惮,所以偷偷分权给虢公,郑庄公听了就很不爽,周平王辩解说这是没有的事儿啊!为了表明双方情谊不变,于是周天子和郑国互相交换人质,这件事也被看作是周朝进一步衰落的象征。

    (要没有吕不韦大把撒钱,子楚根本没有当秦王的可能性,还得在赵国苦逼的当人质)

    (嬴稷也在燕国当过一段时间的人质)

    人质制度在我国历代王朝皆有存在,在春秋战国诸国混战时期尤为盛行,国家之间为了履行盟约,互相派遣亲人前去对方国家当人质,如刚刚提到的周郑交质。还有以诸侯之尊非要到秦国当人质的楚怀王,还有秦始皇的倒霉老爹子楚,以及着名的秦昭襄王嬴稷(也就是芈月的原型,芈八子太后的儿子),都是典型例子。

    或者是两国交战,失败一方为了表示臣服且永远服从大哥的领导,也会被要求派遣贵族到对方国家去当人质,这类的事件也不少,比如说策划荆轲刺秦王的燕太子丹、齐顷公的母亲萧同叔子等。值得一提的是萧同叔子乃是齐顷公的母亲,一介女流,晋国打败齐国后点名要老太太去当人质,可见在战国时期男女并不局限,只要你够身份就行!

    (燕太子丹与嬴政是发小,但在当人质时照样被欺凌侮辱,于是他策划了后来的“荆轲刺秦王”)

    那么当人质日子过得怎么样呢?人质虽然身份高贵,但终究只是一件政治抵押物,君主们虽然口口声声的遵守盟约,但只要受到的诱惑足够人质便会像破烂一样被抛弃,所以人质们的日子过得也不怎么顺心,而且随时会有性命之忧。人质在他国所受待遇与本国实力、双方融洽程度密切相关,强国大国的人质一般待遇会比较好,甚至还有会比较高的人生自由,小国的人质就稍微惨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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