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为何状告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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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为何状告本官(1/2)

    刘二喜并不是一个蠢货,绕开新丰县的后果他很清楚,但还是去越诉了。

    这表明,他对宗族影响下的县衙信心不足。

    将心比心,换成柯斜也一样。

    做法不可取,心情能理解,但该杖责还是得杖责。

    屁大的案子,说到底也只是族产问题,本来法曹断得、民曹也断得,可从雍州转回来,便只有法曹能处置了。

    别的不说,负责杖责一百的问事,是隶属法曹管辖的。

    唐朝的笞、杖,不是随便一个吏员就能施杖的,问事才是专业施刑人。

    在法曹寮房内,刘二喜满面倔强:“触犯了国法,小人认打认罚。打完了,该告还得告。”

    世间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完全为利益驱使,不蒸蒸饼(馒头)蒸口气,却也不能就说人家错了。

    问事动杖之前,漫不经心地扫了眼滑非的双脚。

    很好,站姿跟平常一样,脚尖微微向外。

    一人报数、一人抡杖,刑杖挥得山响,打到刘二喜身上也啪啪作响。

    杖长三尺五寸,削去杖身所有节、目。

    杖分三种。

    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

    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

    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

    笞刑以腿、臀承受,杖刑以腿、臀、背承担。

    不加其他手段,一百杖难熬,却也不是挺不过去。

    唐朝类似手铐的东西叫杻,束手、颈、身的叫钳,还有相应的刑具锁,与杻差别不大,却是一般的刑案才得用上,刘二喜没那资格试试。

    “哟,热闹嘛。本官瞧瞧,这受刑的不是刘二喜么?”

    “族叔也是的,你要来衙门告状,跟我说一声啊!”

    刘硕德同样是一袭青色官服,笑容如春风拂面,俊朗的面容上满是真挚。

    刘硕德一来,自然而然就坐到了上首的位置。

    这样一来,像不像“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柯斜笑道:“原来主簿与这刘二喜是同族啊!出五服了没?”

    刘硕德微笑着回应:“到我耶耶那一辈就出了五服。”

    这一段话,是在互相挖坑呢。

    参与审讯的官员,书面语叫鞫狱(jū yù)官,如果与被告人有亲戚或仇怨关系,可以申请换人。

    五服以内的亲戚、大功以上的姻亲,或经手这些的堂官、佐官曾经与被告人为师生关系,需要回避。

    大功亲含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

    刘硕德是有备而来,对于这一回避条例当然也心知肚明。

    那么好抓的把柄呢?

    刘二喜要说仇怨……

    刘硕德表示,宗族是宗族,与他个人无关。

    虽然在这个时代,宗族与本族的官员关系几乎是亲密无间,可刘硕德的理由,你就说是不是很充足吧?

    刘硕德虽然可能会对刘二喜的诉讼造成反面影响,但从哪一条来讲,他都达不到必须回避、更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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